清澗縣人民政府關于收回三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決定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你局《清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申請收回三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請示》已收悉,經2022年第2次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批復如下:
一、收回縣醫院院內0.9121畝、西城區移民搬遷集中安置小區旁0.9754畝、原衛生監督所院內1.6469畝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同時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清國用(97)字第495號》、《清國用(2015)039號》。
二、本次收回國有建設用地本著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節約集約用地原則,四至界限以延安鋮鵬測繪有限公司測量確定的坐標為準。
三、本次收回工作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實施,收回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依據相關土地法律、法規和政策,將以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至清澗縣衛生健康局,用于縣公共衛生應急指揮中心、文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新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項目建設。
清澗縣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